江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 2015-07-22    来源: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人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区人大机关本级及下属 0个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29.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5.1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接待,接待外省市兄弟城区人大到我区学习、考察和调研,以及三万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24.5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实有编制内公务用车辆共14台。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4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5年下半年将进行公车改革,财政只安排了半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