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长江!江汉人大启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22-08-03    来源: 江汉区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    作者:

 

  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自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长江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推动长江保护法在江汉的贯彻实施,8月1日,在收听收看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培训动员视频会议后,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裕生、副主任刘久利,区人大城环委组成人员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视频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矫勇从“长江的历史定位、现实问题,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特点,创新性的制度安排,贯彻实施中需把握的重点”等方面对长江保护法进行了深入解读。视频会还听取了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开展了法律知识问卷调查。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区人大常委会迅速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将全面检查长江保护法在江汉的贯彻实施情况,突出5个方面的检查内容:一是检查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和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区政府配套法规、相关规划、标准体系制定等情况;三是检查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修复、河湖岸线管制、重点水域严格捕捞管理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检查环境监管执法、依法处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五是检查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法律的实施、提出法律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何裕生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长江大保护的工作之中,全力推动做好长江保护的各项工作;二要把握任务重点,扎实推动长江保护法的有效实施,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检查和自查情况对贯彻执行法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纳,实现执法检查各步骤环环相扣、层层递进,通过持续跟踪问效让监督真正形成“闭环”,确保突出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三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执法检查有序进行,认真贯彻栗战书委员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压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