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重庆人大这样开启新征程

发布时间: 2018-11-09    来源: 人民代表报    作者:

  为了更好地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准确掌握全市人大工作现状,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着眼加强和改进全市新时代人大工作,从 2月下旬至 4月下旬开展集中调研。

 

  “必须强化‘三个保障’:

  一是政治保障,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二是组织保障,开展好人大工作必须要有班子、有编制、有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三是经费保障,要全力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确保人大工作正常开展。”调研中,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普强调。

  基层人大工作到底还存在哪些问题?对于推动重庆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代表们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增强监督实效建设“两个机关”

  进入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开展监督,怎样提高实效,都成为新的课题。

  “在敢碰硬、敢较真和善监督方面,还有差距。”调研中,如何提高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怎样促进审议意见落实等问题摆在调研组面前。如何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哪些重大事项需要提请人大讨论决定,哪些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向人大报告,哪些专项工作需要定期向人大报告,都成为当务之急。

  重庆市所辖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认为,应该制定既符合法律法规,又要切合工作实际的标准。要建立群众、代表有序参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充分听取、认真吸纳社会各界意见,使人大决策更有民意基础,更符合人民意愿。“还应明确责任追究机制。”有代表建议,要真正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对重大事项的法律责任,必须及时出台相关法规予以明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该论断进一步指明了地方各级人大成为“权力机关”的方向和路径。

  “人大监督手段仍较单一。”这成为各方面反映较普遍的问题,特别是基层人大,应进一步细化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内容,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落实到位,如专题询问、质询、罢免直至特定问题调查,都要逐渐加大使用频率,切实解决越到基层人大工作越缺“抓手”的问题。对此,参加调研的代表们建议,应研究出台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主席团运行机制,发挥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职能作用。

  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人仍是主要因素。调研组发现,就人大现有的编制和人员构成,离中央的工作要求尚有一定差距。虽然重庆市委相关文件和市编办已有规定,但诸如乡镇(街道)人大办公室主任未确定职务级别、有机构无人员、人员流动性大、年龄结构不合理、人大工作人员仍干着政府的事情等,都不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重视、明确编制并落实。”在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中,这已成为基层人大的最大共识和期盼。

 

强化代表工作提升专委效能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常委会要成为“代表机关”,要义在“密切”。这方面,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倡导开展的“两联一述”是很好的形式。

  调研组发现,对标新要求,代表素质提升是关键。基层人大反映,除了常规培训外,“走出去”开拓视野,加强横向和纵向的沟通交流,成为大多数代表的共同呼声。

  要做好代表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机制也是重要一环。笔者了解到,建议出台全市层面的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代表履职退出机制呼声很高。不仅要激励代表履职,还要在代表履职监督上“出重拳”,要加大公示范围,扩大监督范围,并提供更全面的履职服务保障。

  “要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进行评分。”这是又一个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时代在进步,建议办理也要与时俱进。代表们认为,他们提出的建议是人民群众真实的需求和期盼,虽然有些一时难以达到,但办理部门只要尽心了,代表也是能够理解的。建议办理是否持之以恒,办理结果是否是选民所期待的,应该有单独的评价。

  在研析代表工作现状的同时,调研组获悉,重庆市下辖县(区)人大专委会运行已一年多来问题逐步显现,诸如职责定位不准、工作运行不规范、专业水平不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特别是专委会人员配备专业化程度不高,专职化比例低,很难满足目前工作任务需要。如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县(区)人大专委会的工作职责,各县(区)主要是参照市人大专委会的职责制定,与各自身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各县(区)人大专委会在会议期间、闭会期间如何依法履职,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工作程序不明,工作方式基本上与人大常委会工委相同,通过设立专委会、增强县(区)人大专业力量的改革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针对这些问题,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应及时出台加强县(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工作职责、工作运行方式等提出指导性意见,规范其工作运行。建议统一规范市、县(区)上下两级专委会的对口联系方式,便于承接上级工作和县区间的交流沟通。同时,建立专委会片区工作联席会制度,促进区县人大专委会之间的工作交流学习。

  “应尽快解决专委会不‘专’的问题。”不少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认为,专委会不“专”主要体现在委员专业不对口、专职比例低。为此,建议优化委员结构,明确专职化比例不低于50%的具体要求;强化专委会力量建设,明确顾问,建立专委会工作专家库,借助外部力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预算审查、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监督工作。在法规的起草、修订或论证、评估等阶段多吸收县(区)法制委和相关专委会、工委室有关人员参与,以便县(区)人大常委会更准确理解立法本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正视现状,直击不足;群策群力,力补短板。此次调研中,调研组还针对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存在的问题拿出对策。《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虽然明确了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职责,但在具体落实工作职责上缺少了相应的制度安排。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将有更多的区县设立街道办事处,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对人大街道工委职责规定,相对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责要少得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对条例予以修订。

  “顺应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建议市委在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职方面出台哪些新举措?怎样使人大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集中调研已收尾,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倾力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探索实践依然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