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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人大代表、第一部宪法

发布时间: 2021-02-26    来源: 人民日报、海淀人大    作者: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习近平

  2月20日上午,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党史要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相结合,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历经数十载风雨洗礼,人大工作一直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1954年9月23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召开。大会依据宪法和相关组织法的规定,选举和决定了国家领导工作人员。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长;选举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的提名,大会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通过第一部选举法

  进行全国范围的普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全国范围实行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条件尚不成熟,因而采取了在中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在地方通过逐级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方式,逐步地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会议,正式作出《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施行。

  “这个《选举法》的主要特点是选举权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它以一定人口的比例为基础,又适当照顾地区和单位,在城市与乡村间、少数民族与汉族间,作了不同比例的规定,使全国各阶层、各民族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相应的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玉军说。

  选举出第一届人大代表

  自《选举法》颁布施行后,经过一年多的紧张工作,在21万余个基层选举单位、3.23亿登记选民中进行了基层选举,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566万余名。在完成基层选举的基础上,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中央直辖少数民族行政单位,以及军队单位和华侨单位分别选举产生1226名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陈舜瑶曾回忆,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从党政军最高领导人到普通劳动者,欢聚一起,共商国家大事,体现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这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出席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有劳动模范、战斗英雄,有著名的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工作者,有工商界、宗教界人士,还有少数民族、海外华侨代表。

  第一次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1954年9月23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了周恩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周恩来指出,我们的目标是,使我国的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最初概括。

  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通过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是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新形势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毛泽东主持下制定的。1953年12月底,毛泽东带领宪法起草小组的几个成员抵达杭州,着手宪法起草工作。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通过决议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在近3个月时间里,全国有1.5亿余人参加讨论,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几乎涉及宪法草案每一个条款。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诞辰,风华正茂。在迎接庆祝党的百年华诞之际,党员干部学习党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人大代表们将继续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