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怎样? 辽宁人大:“优”无止境

发布时间: 2021-06-11    来源: 全国人大    作者:

  山海关外,地灵水碧。辽宁,始终都是一片令人向往的红色热土。拂去历史尘埃,那段浴血奋战的不屈岁月,依然震撼人心——九一八事变吹响了救亡图存的号角、三大战役最先在此打响……百年征程,多少英雄儿女的鲜血洒在这里,无数英烈事迹在这里代代相传,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辽宁人民自强不息,顽强拼搏。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带着对辽宁的期望与关怀,在沈阳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时指出,新时代东北振兴,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要瞄准方向、保持定力,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一以贯之、久久为功,撸起袖子加油干,重塑环境、重振雄风,形成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坚强支撑。

  优化营商环境是总书记的殷切期望,是一道摆在眼前的时代考题,是一场关乎全局的决胜之战,亦是辽宁人民的共同期盼。厚望如山,感恩奋进。从全国首部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修订,到配套制定涉及企业权益保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要求部署,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力,致力于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百姓期盼。

  一、按需立法,持续发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离不开法治护航。

  早在2016年12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便审议通过了全国省级层面第一部营商环境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彰显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市场准入应当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行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构建全省统一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数据共享逐步实现申请人办事‘一网通办’”……2019年7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对实施了3年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石。

  为了从源头上对影响营商环境的“软环境”进行治理,2018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开发区条例》。“三部曲”的重磅出台,为营商环境建设创造了更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矛盾上。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是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举措。

  “全面振兴进行到哪里,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保障到哪里。”在营商环境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后,省人大常委会又陆续出台了《辽宁省处置和防范金融风险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决定》《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增添砝码。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以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为突破口,通过立改废多种方式并用,努力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供最根本、最稳定、最长久的保障。”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轶指出。

  二、营商环境“切口小”,高质量监督“文章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

  奏响高质量发展的最强音,就必须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2020年9月28日,总书记在沈阳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两周年之际,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重温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次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强调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立足立法、监督等工作职责,努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依法履职,调研先行。2020年10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国清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指出,调研是有成本的,对于营商环境,人大要重拳出击、刀刃向内,要查实情,力求摸清基层实际情况,找准关键问题、深层次问题。高质量发展题目很大,要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因此,省人大常委会将调研重点内容确定为办事方便、成本竞争力强、高质量发展项目储备,并细化分解为23项具体问题,力争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一竿子插到底、与企业负责人和群众直接面对面交流、“一对一”“背对背”听取企业负责人建议意见……一步一个脚印,调研组的足迹遍布全省;听取基层意见,争取“全覆盖”“零死角”,调研组有针对性地列出了30个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清单,向省政府提出了6条实打实的建议。

  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同时要保证解决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坚持能现场解决的马上就办;不能即时解决的,盯住不放、持续整改,直到彻底解决。2021年2月,省政府针对调研组提出的6条建议一一进行落实整改,让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截至目前,高质量调研共推动13个市14个突出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考察民生大数据平台、走访政务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对照条例执法检查,夯实监督实效,多种举措充分展示省人大常委会久久为功,以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心。

  营商环境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充分发挥好人大监督作用,才能让法律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2017年-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阻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推动营商环境从短板变成辽宁新的后发优势。

  三、更新理念强化担当,人大这样做

  作为新中国工业摇篮,辽宁在新中国建设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无数个第一在这里诞生:第一辆蒸汽机车、第一架喷气式飞机、第一台组合机床……面临新时代呼唤,“共和国长子”更加注重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助力辽宁迈上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事关全局发展的战略位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国清指出,法治良好是更高层次的营商环境,省人大常委会要以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为重点,持续组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及时跟进发现营商环境中的问题。 

  “老字号”如何改造升级?“原字号”怎样深度开发?“新字号”怎么培育壮大?围绕这三篇“大文章”,在连续三年开展作风建设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将2021年确定为人大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并以此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在全机关深入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绩效考核,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强化“辽宁就是我们自己”“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意识,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从起草每一份材料、组织好每一个会议、完成好领导交办的每一件工作做起,持续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贡献营商环境建设“金点子”活动,围绕助力辽宁营商环境建设献计献策,提出一系列富有开拓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议案建议。

  2021年,既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助力“数字辽宁、制造强省”建设,制定审议《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及时清理、修改和废止不利于维护市场竞争环境、阻碍要素流动的法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调研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情况,听取审议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只有持续加强法治建设,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才能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思想领航铸伟力,乘风破浪更向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将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的领导下,踏上辽宁全面振兴的伟大征程,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的宏大场景。